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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上半年东莞交通事故死亡228人 不让行成主因

 
      据统计,2011年上半年东莞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09宗(比去年上半年减少77宗),造成228人死亡(比去年同期减少13人),造成2367人受伤(减少17人),直接经济损失255万9745元,(减少32万5395元)。
 
      东莞交警部门分析: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让行、酒后驾驶、违法变更车道、违法倒车、逆行、违反交通信号和无证驾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,尤其是驾驶人不按规定让行造成的交通事故最多。其中驾驶人不按规定让行造成交通事故225宗,占总数的10.67%,造成13人死亡,占总数的5.7%,造成270人受伤,占总数的11.4%。
 
      交警部门分析,从今年发生事故来看,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让行、酒后驾驶、超速行驶、违法变更车道造成交通事故的明显下降。虽然这几类违法行为减少,从目前造成交通事故成因来看,仍然占据主要原因,其中不按照规定让行是造成交通事故首要原因。